一、本版受理范围:
下列情况本版受理:
1、个人吧(民间吧)吧主或管理员认为帖子没问题,但是被误删已经超过7天吧主无法恢复的;
2、公共吧管理员误删的;
3、对系统管理员删除帖子存在异议的。
二、受理操作流程
1、帮助中心的值班人员每天置顶受理帖子;
2、由被删除帖子所在Q吧的吧主或者管理员跟帖回复,提交审核申请(具体申请格式附后);
3、帮助中心值班人员初步审核,对于不应恢复的帖子,直接书面答复申请者;对于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帖子,帮助中心值班人员提交给官方人员进一步审核;
4、经审核帖子确属误删除的或者不应该删除的,予以恢复;
5、帮助中心值班人员书面答复审核结果。
三、审核申请的格式
在置顶的帖子后面回复下列内容:
被删帖子名称:
被删帖子所在Q吧地址(带链接):
被删发帖人的QQ号码:
提出审核申请人(吧主、管理员、版主) :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发帖者直接要求审核的原则上不受理,吧主或者管理员回复表明同意审核的除外;
2、其他特殊情况,另行处理。
帮助中心
2008-1-7
独钓寒江雪 (80792129) 于 2008-01-18 15:14:46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独钓寒江雪 (80792129) 于 2008-01-18 15:16:4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独钓寒江雪 (80792129) 于 2008-01-18 15:20:33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


